本更新版主要增加部分為第3頁第11點至13點,包含於出入口處張貼防疫海報/看板,並於活動現場安排人員走動式防疫宣導、如需於活動場地內飲食,請另設置餐飲區、設訂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等規範。詳細內容請參照防疫計畫,請各承辦單項委員會落實執行。
以下事項與4月1日公告內容相同
2.於「加強防疫措施」期間:目前至5月底
(1)進行閉門比賽,除教練、選手、裁判、工作人員及各單位相關隊職員外,不開放觀眾入場。
(2)所有進場之人員需於報到時繳交黃卡影本(打滿2劑,且第2劑已滿14天)或賽前3天內快篩檢驗陰性證明,「國小組」選手因未滿12歲尚不可施打疫苗,可檢附健康聲明書。參賽單位可由校方統一檢核並出具「防疫檢核證明切結書」(如附件)即可。
111春季縣長盃-防疫檢核證明切結書.docx
111春季縣長盃-國小組選手健康聲明書.docx
3.借用學校場地相關防疫措施:
(1)規畫獨立出入口供競賽相關人員進出校園,和學校人員進行區隔。
(2)競賽場地區與學校學生活動區及教學區隔離,避免接觸。
(3)於賽程安排上進行選手分流,以符合現階段規定之室內、外人數限制。
(4)競賽場地各競賽場次結束或不定時進行器材設備清消。
4.檢附「111年春季縣長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計畫」,請各承辦單項委員會及各參賽人員落實執行。
雲林縣111年春季縣長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計畫-0426更新版.pdf
以下事項與4月11日公告內容相同
有關111年春季縣長盃停課學校參賽選手因應辦法
適用對象:
1.因本縣相關防疫作為以致該校(班)停課(含預防性停課)
2.停課期間與競賽期間重疊
同時符合上述2項條件時,參賽因應辦法:
請參賽選手於比賽報到時檢附賽前24小時內快篩陰性證明(如附件)
111年春季縣長盃-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-快篩陰性證明.docx
***若參賽選手「已確診」或被匡列為「居家隔離」或「自主健康管理者」,請勿前往參賽。統計資料: 發表於 由 sport — 2022年 4月 26日, 14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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